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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建防护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5000台套人防防护设备产品技改项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浙江上建防护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5000台套人防防护设备产品技改项目

规模和内容:项目利用现有厂房,新购喷枪、废气净化装置等设备,建设一个喷漆房(位于厂区生产车间内西北角),对企业现有生产的55000万台人防防护设备进行喷漆作业。

总投资:50万元

建设地点: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送上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会对周边水体造成不良影响。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喷漆废气收集经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同时加强喷漆车间废气收集效率。正常排放工况下,本项目的最大落地点浓度和敏感点的浓度均可以达到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风机等设备等的运行噪声。经隔声降噪,厂界昼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3类声功能区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油漆桶等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在按要求进行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后不会对环境卫生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污染类型

污染环节

主要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员工生活

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送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废气

喷漆

加强喷漆车间废气收集,废气收集后经光催化+活性炭吸附,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噪声

全厂

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厂区内各高噪声设备进行相应的减振、消声等措施。

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

全厂

油漆桶等废弃的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等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符合固废的贮存和处置要求

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上门清运。

按规范设置固废暂存场所,避免日晒雨淋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按规范做好暂存场所的防腐防渗。

经对周边环境进行现状监测,周边环境质量尚可满足相应的功能区要求,本项目建设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周边环境质量可保持现状水平。

四、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详见下表:

保护对象

方位、与项目红线距离

规模、概述

保护级别

空气、声

舜兴花园

W,约1390m

1000

空气:二级声:2

东进河

W,约315m

宽约90~100m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排放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等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要求,同时也符合上虞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相关要求以及三线一单的相关内容。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环境保护法规,切实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把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及索要相关环评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及索要相关信息的方式: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咨询相关环评资料。

2、期限:201859日~2018522日(十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1、范围:(1)公众对于本项目建设是否认可;(2)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3)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注意事项

反馈意见时请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核实,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张贴公示的形式进行。

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过程和建成后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九、建设项目相关各方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浙江上建防护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余经理                            电话:13905852025

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崔工                             电话:18867141293

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审批单位)         电话:0575-82171176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示地点)                              电话:0575-82736069

十、公示期限

201859日~2018522日(十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单位:浙江上建防护科技有限公司(签章)

                    2018 5 9

, rial">电话:0575-82736069

十、公示期限

201859日~2018522日(十个工作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告单位:浙江上建防护科技有限公司(签章)

                    2018 5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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